欢迎访问久久91这里精品国产2020学生工作网!

关于认真做好2015学年院内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31浏览次数:55

 

久久91这里精品国产2020学生处文件
 
 
 
安工职院学[2016]10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5学年院内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现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安心、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决定继续开展2015学年院内助学金资助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内助学金申请人资格
1、经学院认定为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未享受国家助学金者;已享受国家助学金的经济困难学生,若因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因素导致经济困难加重者除外,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系部困难生库中的学生
2、道德品质良好,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3、生活简朴,不铺张浪费,无抽烟、酗酒、通宵上网打游戏行为;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且自强不息。
二、院内助学金评审比例
各系要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确定享受资助的学生人数。大一、大二资助的困难学生占学生总数的10%以内;大三资助的困难学生在学生总数的5%以内。(建议大三的学生只考虑家庭突发性事故灾祸、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造成生活极端困难的学生和经过学院认定的特困生)
三、院内助学金等级、评审标准
1、院内助学金分甲、乙、丙三个等级。甲等每学年每人500元,乙等每学年每人300元,丙等每学年每人200元。
2、各系在2015年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基础上,加强对学院资助政策和相关文件的学习,在实际评审中切实负责,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认真细致、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评审工作。各系的初审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于4月20日(周三)前报至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谭老师,2861548。
3、各系需结合院内助学金的评审,进一步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着重开展诚信感恩教育,促使学生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健康成长成才。同时,为确保院内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发现在院内助学金申请、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将取消资助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